关于开展2021年度共青团 “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admin 4个月前 (02-10) 产品中心 40 0

  各二级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紧密联系团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对标先进、查找差距、激发团员青年责任担当。根据全团学习教育部署,请各团支部按要求开展2021年度“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 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至12月,重点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11 月8日至11日召开)精神及时纳入会前学习,团支部一般于11月15日后再召开组织生活会。

  二、组织形式

  组织生活会原则上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

  三、工作开展对象

  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的对象为全体团员。全体团干部(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要结合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同步开展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并按照要求校验现任团内职务、团干部属性和所在团支部等信息。

  四、组织生活会

  (一)开展会前学习

  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团员重点学习以下篇目和内容(学习资料见附件1):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②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③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主要文件精神(重点);④《团章》(重点是第一章“团员”);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⑥《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重点是分领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

  (二)撰写发言材料

  团员要联系自己实际撰写心得体会,一般包括学习收获、自身不足、改进方向等内容。重点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团员青年的要求和希望,思考职责使命;对照先进党员团员事迹,思考努力方向;对照团员先进性评价标准,查找不足、改进提高。发言材料应符合个人实际、真实具体。学生团员应突出坚定理想信念、弘扬集体主义、勤奋刻苦学习、激发奋斗精神等内容。

  (三)召开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会实到人数应不少于支部团员总数的 2/3。 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①唱团歌;②团支部书记汇报团支部今年开展党史学习,特别是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并结合团支部工作和个人实际交流体会认识;③团支部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④开展团员先进性评价民主测评投票;⑤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点评讲话;⑥重温入团誓词。

  五、团员教育评议

  (一)评议程序

  1.团员自我评价。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2.民主评议。学院应制定评级标准(标准样例请参照附件2,要求各板块占比须与附件2保持一致,具体细则可结合实际作出调整)。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每名团员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以支部为单位依据评级标准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3.确定结果。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民主评议结果,确定团员建议评议等次,填写《华南师范大学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4)以及《华南师范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附件5),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作为下一年度团籍注册、优秀团员和团干部评选、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

  (二)结果录入与材料汇总

  团支部确定各团员2021年度的评议等次后,由团支部书记将本支部的教育评议结果录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评议结果为“优秀”或“不合格”的团员,支部须填写“原因”说明理由。提交附件4、附件5的同时,支部书记须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导出评议结果表格交至二级团委,二级团委审查合格后进行电子版的资料汇总存档。此外,团支部书记需将会议记录、评议结果等相关信息记录到《团支部手册》。

  (三)评议结果使用和处置

  各二级团委、团总支要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对各评议等次团员进行分层次处理。

  1.对评议等次为优秀的团员,经学院团委、团总支审查批准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2.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支部书记进行谈话,予以教育帮助。

  3.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

  六、年度团籍注册

  团支部录入教育评议结果后,“智慧团建”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团员发送确认教育评议结果的消息,团员点击该消息即可进入团员年度团籍注册页面,核对教育评议结果、团员基本信息无误后,按页面提示进一步操作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如团员对教育评议结果有异议或需要修改基本资料的,可与所在团支部联系核准修改后,再完成线上年度团籍注册工作。

  七、团干部年度注册

  担任团内职务的团员,系统将在年度团籍注册页面同步显示团内职务详情,团员确认团干部信息无误后,点击“同意并进行年度注册”按钮完成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保留团籍的党员团干部如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所在团支部应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录入页面勾选“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议”,系统将通过“12355青年之声”微信公众号向此类团干部推送年度注册消息,由团干部本人确认注册。团干部如对信息有异议,可联系录入团干部信息的团组织核准修改后,完成团干部年度注册工作。

  八、工作要求

  1. 严格要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心得、装样子、走过场等现象,切实维护团内组织生活的严肃性。

  2. 创新形式。组织生活会可与主题团日等结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依托团员活动室、青年之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革命传统教育基地等阵地场所开展,增强现场感、仪式感、庄重感。

  3. 做好记录。12月12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并做好相关材料归档。组织生活会情况和团员先进性评价、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情况也需在12月12日前分别在“智慧团建”系统记载、录入,并作为支部对标定级的评价内容。如有工作困难,请及时联系校团委组织部工作人员。

   

   

  联系人:张 宁,电话:020-85211037

  石牌校区:郭雅淇

  邮箱:scnuyouth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326室

  大学城校区:蒋锦彤

  邮箱:scnutgwzzb@163.com   地点:行政楼C411室

  南海校区:郑哲坤

  邮箱:nhtgwzzb@163.com  地点:学生活动中心115室

  汕尾校区:吴莹莹

  邮箱:scnuswtgwzzb@163.com   地点:南3栋207

   

  附件1:专题组织生活会学习材料汇编.pdf

  附件2:2021年度团员教育评议评级标准.docx

  附件3:团员教育评议线上操作指南.docx

  附件4:华南师范大学团员教育评议表.docx

  附件5:华南师范大学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汇总表.docx

  共青团华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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