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低保在阳光下运行---------低保政策15问

admin 5个月前 (02-06) 招贤纳士 40 0

      1.问:什么是低保制度?

  答: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以保障全体公民基本生存权益为目的社会救助制度,简称低保。具有玉溪市户籍,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农村低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简称“城市低保”。

     2.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哪些? 

    答:①配偶;

    ②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③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④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并长期共同生活的人员。

      3.问:家庭收入包括什么?

  答: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以下部分:   ①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各类劳动收入;

     ②离退休金、养老金、救济金、保险金;   ③赡养费、抚养费和扶养费;   ④继承、赠与收入;   ⑤出租、转让、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⑥偶然所得收入。

     4.问:申请低保需准备什么材料?

  答:低保申请书;

      ②户口簿、身份证、残疾证、婚姻状况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有关材料;

      ③家庭收入及财产状况申报表,并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性承诺;

      ④授权核查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的授权声明;

  ⑤各县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5.问:低保的申请及审核审批程序是什么?

  答:①户主以家庭为单位自愿提出申请;

      ②乡镇(街道)受理申请;

      ③民主评议;

      ④乡镇(街道)在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⑤县区民政局核查家庭财产状况;

      ⑥县区民政局审批;

      ⑦审批后次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注:申请人依据户籍类别申请城市低保或农村低保。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申请人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人凭户籍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低保待遇的证明,可以向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6.问:民主评议的参与人员及程序有哪些?

  答:村(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和村(居)委会成员、熟悉村(居)民情况的党员代表、村居民代表(人数应不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

  民主评议遵循以下程序:一是宣讲政策。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宣讲低保资格条件、补差发放、动态管理等政策规定,宣布评议规则和会议纪律。二是介绍情况。申请人或者代理人陈述家庭基本情况,入户调查人员介绍申请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三是现场评议。民主评议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情况进行评议,对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四是形成结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根据现场评议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真实有效性作出结论。五是签字确认。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记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7.问:家庭财产中有哪些情形的不得享受低保?

  答:①家庭或法定赡(扶、抚)养义务人拥有轿车、房车、客(货)运车、挖掘机、铲车等机动车辆的(残疾人专用车除外);

  ②提出申请前三年内非土地房屋征收原因购买商品房,其房屋面积超过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保障标准,且无突发困难的,或对住房进行高档装修不满三年的;非因拆迁 、征收原因拥有两套及两套以上房产的;

  ③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

      8.问:调查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采取哪些方式?

  答:一是信息核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通过县级以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与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税务、金融、工商等部门和机构,对低保申请家庭的户籍、车辆、住房、社会保险、养老金、存款、证券、个体经营、住房公积金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二是入户调查。调查人员到申请人家中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情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三是邻里访问。调查人员到申请人所在村(居)委员会和社区,走访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和实际生活状况。四是信函索证。调查人员以信函方式向相关单位和部门索取有关证明材料。

      9.问:哪些人员不能申请低保待遇?

  答:①不如实申报家庭成员收入,或拒绝配合管理审批机关和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收入和生活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的;

  ②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人有赡养、扶养、抚养能力但不履行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导致生活困难的;

  ③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中有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又具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从事生产劳动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④家庭成员自费择校、出国留学、旅游,家庭生活消费支出明显高于当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⑤通过离婚、赠予、转让等方式放弃自己应得的财产或份额,或者放弃法定应得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和其他合法资产及收入造成生活困难的;

  ⑥通过托管、转移、出借、出让或直接利用他人身份等方式,规避由本人实际拥有、使用或受益的车辆、机械、土地、房产等大宗资产和商业经营行为的;

  ⑦因吸毒、嫖娼、赌博、非法组织等违法行为而造成家庭生活困难,且尚未改正的;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问:最低生活保障金如何计算?

  答: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采取差额补助的方式

  低保金额=低保标准×家庭人口数-家庭收入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采取分档分类的办法确定低保发金额。

  将农村低保对象分为三类保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生活常年陷入困难的特困家庭,列为重点保障户(A类);因年老、残疾、患重特大疾病或长期慢性病等原因,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比较困难家庭,列为基本保障户(B类);因其他原因造成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保障标准的一般困难家庭,列为一般保障户(C类)。三类保障对象按照各县区确定的困难程度的分档补助标准领取低保金。

       11.问:目前最低生活保障的标准是多少,怎么发放?

  答:2018年城市低保标准560元/月/人,农村低保标准3500元/年/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根据物价水平和经济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申请前可向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进行咨询。

  低保金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通过代发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低保家庭账户。

      12.问:什么是低保的动态管理,如何进行动态管理?

  答:动态管理简言之即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有进有出,不搞低保终身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家庭生活发生变化,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及时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在保障范围内的家庭根据其家庭成员和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进行分类复核。对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长期基本无变化的低保家庭,每年复核一次;对短期内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半年复核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低保金停发、减发或者增发手续,决定停发低保金的,书面说明理由。

      13.问:已纳入低保的对象在保障期内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答:经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机关批准的保障对象,可以依法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按月从最低生活保障金代发机构领取保障金。低保对象在从国家获得物质帮助的同时,也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一是告知义务。在低保审批过程中,申请对象必须诚实守信,如实告知相关信息或提供真实证明材料;在保障期内,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家庭成员、居住地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如实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便办理停发、减发或增发保障金的手续;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规定对保障对象资格进行定期审核时,保障对象应予配合,如实反映情况。二是劳动义务。低保对象在保障其内,家庭成员中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且有劳动能力的应当主动参加劳动。

      14.问:拿不了低保是否还有其他民政救助?

  答:城乡居民享受不了低保待遇的如果发生因火灾、溺水、重大交通事故、子女入学费用较高等原因造成家庭暂时性困难的可依据《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申请临时救助。如果发生重特大疾病,家庭困难无力承担自付医疗费用的,可以申请医疗救助。

      15.问: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如何监督管理?

  答:县区民政局和乡镇(街道)建立健全了举报核查制度,公开低保监督咨询电话和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对低保审核审批工作的监督、投诉和举报。对接到的实名举报 ,将逐一核查,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核查处理结果。 市、县两级建立了民政、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参与的低保工作联合联动监管工作机制,接受审计和财政部门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和监督。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

  玉溪市民政局:0877-2022659

  红塔区民政局:0877-6130706

  红塔区北城街道:0877-2080282

  红塔区春和街道:0877-2041918

  红塔区李棋街道:0877-2151611

  红塔区玉兴街道:0877-6132221

  红塔区凤凰街道:0877-2662663

  红塔区玉带街道:0877-2065264

  红塔区大营街街道:0877-6168860

  红塔区高仓街道:0877-2076091

  红塔区研和街道:0877-6168341

  红塔区洛河乡:0877-2778559

  红塔区小石桥乡:0877-2098046

  江川区民政局:0877-8013767

  江川区大街街道:0877-8011137

  江川区江城镇:0877-8094062

  江川区前卫镇:0877-8331025

  江川区九溪镇:0877-8071302

  江川区雄关乡:0877-8085783

  江川区安化乡:0877-8337658

  澄江县民政局:0877-6714300

  澄江县凤麓街道:0877-8866625

  澄江县龙街街道:0877-6684478

  澄江县右所镇:0877-6710018

  澄江县九村镇:0877-6817060

  澄江县海口镇:0877-6680001

  澄江县路居镇:0877-8081262

  通海县民政局:0877-3029175

  通海县四街镇:0877-3071004

  通海县纳古镇:0877-3051413

  通海县河西镇:0877-3091900

  通海县兴蒙乡:0877-3092296

  通海县九龙街道:0877-3881569

  通海县里山乡:15721859439

  通海县高大乡:0877-3031001

  通海县杨广镇:0877-3663789

  通海县秀山街道:0877-3015737

  华宁县民政局:0877-5018331

  华宁县宁州街道:0877-5059418

  华宁县华溪镇:0877-5081164

  华宁县盘溪镇:0877-5091777

  华宁县青龙镇:0877-5551219

  华宁县通红甸乡:0877-5071054

  易门县民政局:0877-4961816

  易门县龙泉街道:0877-4960800

  易门县浦贝乡:0877-4751005

  易门县十街乡:0877-4791091

  易门县绿汁镇:0877-4982359

  易门县铜厂乡:0877-4901056

  易门县小街乡:0877-4611075

  易门县六街街道:0877-6166628

  峨山县民政局:0877-4067830

  峨山县双江街道:0877-4017061

  峨山县小街街道:0877-4061859

  峨山县化念镇:0877-4071967

  峨山县塔甸镇:0877-4461100

  峨山县甸中镇:0877-4550400

  峨山县岔河乡:0877-4311128

  峨山县富良棚乡:0877-4411512

  峨山县大龙潭乡:0877-4510616

  新平县民政局:0877-7011159

  新平县桂山街道:0877-6282266

  新平县古城街道:0877-7774392

  新平县平甸乡:0877-7717030

  新平县新化乡:0877-6282970

  新平县扬武镇:0877-6165171

  新平县漠沙镇:0877-7881025

  新平县建兴乡:0877-7770202

  新平县戛洒镇:0877-7392568

  新平县水塘镇:0877-7990021

  新平县老厂乡:0877-7660243

  新平县者竜乡:0877-7910281

  新平县平掌乡:0877-6282133

  元江县民政局:0877-6015112

  元江县澧江街道:0877-6018797

  元江县红河街道:0877-6015686

  元江县甘庄街道:0877-6292123

  元江县曼来镇:0877-6095598

  元江县因远镇:0877-6550022

  元江县咪哩乡:0877-6510068

  元江县羊街乡:0877-6310022

  元江县那诺乡:0877-6315009

  元江县洼垤乡:0877-6390022

  元江县龙潭乡:0877-634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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